Blogtrottr 生活新聞 - 頭條新聞 - Yahoo奇摩新聞 瀏覽 Yahoo奇摩新聞上的最新生活頭條新聞。尋找最新新聞報導,包括生活頭條新聞的相關分析與意見。 Looking for something light while keeping you safe and comfortable during extended waterside activities?Shop New Drainmaker Shoe for Men, Women and Kids at Columbia! From our sponsors 包裝米混得凶 恐直接廢執照 Sep 23rd 2013, 21:30 作者: 李宗祐╱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中國時報【李宗祐╱台北報導】 農委會8月擴大抽檢市售小包裝米不合格產品,3大糧商全部淪陷!為確保消費者權益,決定把《糧食管理法》修訂列為立法院本會期優先處理法案,產品包裝標示不實最高罰款從20萬元提高到300萬元;若涉及產地標示不實等嚴重情節,就直接廢止糧商執照,不再給限期改善機會。 農委會農糧署糧食管理組長蘇宗振指出,最近研擬完成《糧食管理法》修正草案,比照《食品衛生管理法》,把現行規定產品包裝標示不實、宣傳或廣告不實罰則,被查獲卻未在限期內改善者,罰款4萬到20萬元,提高為4萬到300萬元。 修正草案並特別增訂情節嚴重罰,類似泉順公司「山水佳長米」和「大地情長ㄟ米」等產品,產地標示為台灣,卻連一粒台灣米都沒有,修正草案通過立法程序後,就歸類為情節嚴重案例,不會再給廠商限期改善機會,而是直接廢止糧商執照。 蘇宗振強調,如果廠商連產地標示都弄錯,就表示內部管理有很大問題,被直接廢照不算冤枉。他表示,新版《糧管法》中,凡是明確可以改善的違規行為,廠商卻蓄意未善盡企業社會責任,都被列為嚴重情節,直接廢止糧商執照。至於一般違規,仍保有30天內限期改善機會,逾期未改善就開罰;1年內被罰3次,同樣吊銷執照。此外,杜絕廠商以進口低價米混充台灣優質米,修正草案也增訂,國產米與進口米不得混合包裝販售,也就是未來小包裝米僅能單一品種包裝販售,不能再混充不同品種,或把進口米混搭台灣國產米包裝販售。 蘇宗振表示,農糧署最近已研擬完成修正草案初稿,再與農委會法規會進一步研商確認後,就可呈報行政院核定,希望能在立法院本會期內完成修法。 Th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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